市政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玻璃幕墙专业工程怎样计算定额工期

市政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



1、市政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

玻璃幕墙专业工程怎样计算定额工期



2、玻璃幕墙专业工程怎样计算定额工期

玻璃幕墙专业工程计算定额工期,首先要考虑的是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其次要考虑工期计算所使用的程序,以及所需工程技术要求。

1、工程技术要求: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需要熟练的技术运用,才能保证实际施工质量,例如施工的材料的选择、窗户的尺寸、窗户的连接方式等,这些都是影响施工工期的关键因素。

2、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因素也会影响施工工期,因此,在计算定额工期时,应当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3、工期计算所使用的程序:定额工期的计算应当根据施工方案,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工程技术要求,给出确定的施工工序及其工期定额,以及建议的施工进度,从而确定具体的施工工期。

合同外新增工程量怎么计算工期?



3、合同外新增工程量怎么计算工期?

施工工期是建筑企业重要的核算指标之1,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工期的计算方式,这是经验建筑企业的大忌,即使不参与经营的1般员工,了解工期也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跟着律图的小编1起来学习1下工期的相关知识。

1、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 工期是指建设1个项目或1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建设工期的计算,1般以建设项目或者单项工程的建设投产年月减去开工年月而算得。1般来说,正确认定工期,涉及开工日期(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工期计算的终点)以及工期顺延的情形等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1个重要节点。1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当前使用较多的9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1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

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

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1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了竣工日期,则该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确认的形式1般是书面的,可以是竣工验收登记表、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监理记录等。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4条第(1)项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7百9十9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根据该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工程交付的前提。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政府不再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而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验收或自行验收,因而竣工验收的主导权在于发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4条第(2)项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该规定的法理依据是在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若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

4、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根据《建筑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然而在实践中,时常发生发包人出于各种原因而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而擅自使用工程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4条第(3)项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理由如下: (1)发包人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工程,违反了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包人使用工程,表明其已经实现合同的目的。 (3)发包人使用工程后,若再进行竣工验收,便出现质量责任不清晰的问题。 所以从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应认定发包人使用工程日期即该工程转移占有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综上,工期原则上是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的时间,以天数表示,但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在不同的情况下计算方法友有所不同,开工日期原则上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发生工期纠纷需要法律帮助时,欢迎使用我们律图的在线咨询平台,我们定将竭诚为你服务。

请问市政工程如何划分工程类别



4、请问市政工程如何划分工程类别

根据主体工程的类别划分为3类。   1类:   

1、单孔跨径20米至30米或多跨径总长30米至100米内的中桥;   

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   

3、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道路;   

4、隧道及执行市政定额的人防工程;   

5、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单排横截面宽度超过

1、5米的混凝土结构或2米及2米以上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   2类:   

1、单孔跨径10至2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5至30米以内的中、小桥;   

2、红。

市政工程怎么套定额?



5、市政工程怎么套定额?

市政工程定额的套用,首先你要懂所套定额项目的施工原理,再按照施工的情况结合计价规范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套用。 用单价法编制预算的顺序:

1、列出分部分项工程;

2、计算出清单工程量;

3、套预算定额单价;

4、做工料分析;

5、各项费用汇总单价;

6、复核整理。 要注意清单工程量与计价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区别,定额的换算含量的调整等。 多练习,在学习中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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