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哪些可以分包,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的项目有哪些
1、市政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 承包合同 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的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二、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 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 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 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三、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