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的项目有哪些,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
1、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的项目有哪些
1、市政工程总承包1级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市政工程总承包2级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3、市政工程总承包3级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十8条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1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2、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3、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1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1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扩展资料: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1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2、 施工平面布置图。
3、 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4、 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5、 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6、 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7、 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8、 环保措施。(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3、市政树根清理需要资料有哪些内容
市政树根清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现场清理工作图纸,对所有的树木、树根、灌木、垃圾、结构物和非人为的障碍物全部清除干净。
2、在清理施工现场的任何区域前,进行复测工作,将清除物从施工现场弃置指定的地方。
3、清理工作结束后,现场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沿着中线按图纸桩号进行横断面测量,做好原始记录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4、市政公用工程有哪些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是指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规范市场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国家对很多行业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只有取得由相应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属于不合法行为。资质证书对企业来说有非比寻常的意义,1方面影响企业经营,在承担业务时,必须出示资质证书,另1方面,具有资质对客户来说,更能彰显企业实力和信誉。从事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1般来说,常见的资质包括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详情请看下文。 市政公用工程企业有哪些资质
1、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1、全称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此项资质从高到低设为特级、1级、2级、3级;
2、作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的审核标准有4点: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技术装备、主要人员;
3、企业资产是指企业净资产,首次申请不必考核净资产。工程业绩是指企业在近10年完成过的工程建设,对其规模、数量和类型有明确规定。技术装备包括平地机、顶管设备、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其中只有1级资质需要企业有技术装备。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9大员、技术负责人;
4、企业首次申请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必须申请3级。
2、市政工程设计资质
1、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分为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行业资质可以从事市政工程所有项目设计,专业资质只能从事某个专业工程设计,比如城镇燃气工程;
2、市政工程专业资质包括11种,分别为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
3、申请市政工程设计资质,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以及其他非注册人员。设计资质对人员审核标准较高,包括职称、学历、工作经验、业绩等;
4、企业首次申请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应当申请专业资质。 企业不管申请哪种资质,都应当根据资质标准来做准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均由建设部门管理,申请之前1是配置人员,2是准备材料。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投入,市政工程建设得到飞跃发展,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竞争也日趋激烈。只有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中占据1席之地。
5、市政工程主要工种有哪些
市政工程的主要工种有: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下水道工、下水道养护工、污水化验监测工、污水处理工、污泥处理工、泵站监测工、架子工、测量放线工、钢筋工、防水工。市政工程主要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建造。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主要包括:道路、桥梁、园林、房建、给排水、照明、安装、工程装饰、各种水电气线路及管道。扩展资料: 市政工程分类: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政工程 (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6、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扩展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