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评标办法介绍?政府采购市政工程用什么评标办法

市政工程评标办法介绍?


1、市政工程评标办法介绍?


现行的市政工程评标办法是怎样的?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市政工程评标办法的具体资料以供参考。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行政监督】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保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依照规定需公示、公开的情形除外。


【评标方法种类】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适用范围】除大型工程或者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外,其他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小型工程鼓励采用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方法要求】招标人应根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细则)。


【招标控制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招标控制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招标人应当科学地设定评标基准价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招标人可以按本办法规定的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多种评标基准价的设定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其中1种作为评审标准。


【错误纠正】评标标准(评标细则)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含有明显的定向指向性,导致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


(2)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将导致评标无法进行;


(3)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


(4)评标方法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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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采购市政工程用什么评标办法


应该采用工程类评标办法。


政府采购法第4条,工程类采购遵守招投标法规定。


招标文件中有很明确的可操作的评标办法。



3、青海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主要有哪3部分组成


商务标、技术标、建筑市场信用标。评标办法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的具体方法,青海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主要有商务标、技术标、建筑市场信用标这3部分组成,青海省,简称“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宁。位于中国西北内陆。



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是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江苏省房屋建筑迅庆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聘用从事评标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由上述人员组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省评标专家库由各市、县(市、区)分库组成,评标专家按照其工作或者住所所在地进入各市、县(市、区)分库。


本省评标专家的认定、动态考核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部门。省招投标监管机构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具体负责省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和选聘,指导和监督全省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


(2)指导和监督市、县(市、区)评标专家分库的使用和管理;


(3)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县(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本地区评标专家分库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地区申报评标专家的资格初审、推荐和评标专家分库闭没的日常维护管理;


(2)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确定;


(3)负责本地区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4)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3)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4)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第十2条规定情形之1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4)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5)聘用单位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个人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6)参加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


(7亩态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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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1条  为进1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3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信、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6、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1条为进1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3条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办法。第4条综合评估法仅适用于技术复杂工程、特大型工程。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1般适用于中、小型工程。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5条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能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第6条评标入围。评标入围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形式性评审或初步评审结束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入围的方法确定1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方法2第(5)采用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的工程均不得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价由第2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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