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实物移交在什么时候开始?施工方什么时候把建筑工程移交给建设方?

工程项目实物移交在什么时候开始?



1、工程项目实物移交在什么时候开始?

工程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便可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即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给建设单位。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两部分。以工程项目移交为例,移交的内容如下: (1)工程实体移交,即建(构)筑物实体和工程项目内所包括的各种设备实件的移交。工程实体移交的繁简程度随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不同及工程项目本身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2)工程技术档案文件移交。移交时要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项目团队和业主按清单查阅清楚并认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单1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1份,以备查对。 (3)在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前,项目团队要编制竣工结算书,以此作为向项目业主结算最终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而竣工结算书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并签。

施工方什么时候把建筑工程移交给建设方?



2、施工方什么时候把建筑工程移交给建设方?

施工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后,就可以把所承包的建筑工程移交给合同的甲方。如果是总承包单位,应在取得备案制竣工证明后,开始逐步移交给建设方的物业管理。

南京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2017修订)



3、南京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2017修订)

第1条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市政设施移交行为,提高市政设施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移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3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市容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以及其他市政设施。第4条 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市政设施建设、移交和养护的领导,协调和解决市政设施移交中的重要事项,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第5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以及本办法规定,对市政设施移交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水利、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设施转为市政设施的,由该。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多久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移



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多久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移

1般情况下施工方施工完成,施工资料报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28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的14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就过了,不合格就要重新整改。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同时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应在28日内审核,如1次通过,须在28日内进行支付,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支付从29日起计息。 依据在这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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