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1、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一、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精装修房子的保修期限是多久 购买精装房的房屋配置保修时限一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三、房屋保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的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存续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2、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扩展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市政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都需要做哪些试验?

3、市政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都需要做哪些试验?

A-JL-01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A-JL-02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A-JL-03 建筑材料报验单 A-JL-0

3、1 建筑材料进场审批表 A-JL-0

3、2 标准试验和配比审批表 A-JL-04 施工放样报验单 A-JL-05 进场设备报验单 A-JL-06 工程报验单 A-JL-07 工程检验认可书 A-JL-08 中间交工证书 B-4-01 路基路面高程、横坡、宽度检测汇总表 B-4-02 中线平面偏位检测表 B-4-03 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汇总表 B-4-04 路面结构层平整度汇总表 B-4-05 路面结构厚度汇总表 B-4-10 沥青混合料拌和原始记录 B-4-11 热拌沥青砼路面滩铺施工记录 B-4-12 热拌沥青砼路面碾压施工记录 C-

5、03-1 沥青混凝土面层或沥青碎石面层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D-13 沥青试验报告 D-14 沥青含水量试验记录 D-15 沥青针入度试验记录 D-16 沥青延度试验记录 D-17 沥青软化点试验记录 D-18 沥青粘度试验记录 D-19 沥青与矿料粘附性能试验记录(水煮法) D-

20、1 沥青薄膜加热试验记录(一) D-

20、2 沥青薄膜加热试验记录(二) D-21 沥青闪点和燃点试验记录 D-22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试验记录(马歇尔试验) D-23 沥青混合料沥青含量试验记录(抽提法) D-24 沥青混凝土路面密度试验记录(浸水称重法) D-25 砂的技术性质试验报告 D-

26、1 砂筛分试验记录表(水泥混凝土用砂) D-

26、2 砂筛分试验记录表(沥青路面用砂) D-27 砂的表观密度(视比重)、堆积密度(松容重)和紧装密度(紧密容重)试验记录 D-28 砂的吸水率、表面含水率试验记录 D-29 砂(石)含水率试验记录 D-30 砂(石)含泥量试验记录 D-31 砂的有机质含量试验记录 D-32 粗集料的技术性质试验报告 D-

33、2 粗集料筛分试验记录(方孔筛) D-34 粗集料表观密度(视比重)及饱和面干密度试验记录 D-35 粗集料吸水率、含水率及表面含水率试验记录 D-

36、1 沥青路面用粗集料压碎值试验记录 D-

36、2 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压碎值试验记录 D-38 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记录(沥青混凝土) D-40 粗集料磨耗试验记录(洛杉矶法) D-53 弯沉测定试验记录 D-66 砂中云母含量试验记录 D-67 砂中轻物质含量试验记录 D-69 砂中三氧化硫(SO3)含量试验记录 D-70 砂石坚固性试验记录 F-2 路基(路面)试验段施工平面布置图 F-3 路基(路面)试验段(施工)主要人员一览表 F-4 路基(路面)试验段(施工)机械配置表 参考一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哪些部门负责?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哪些部门负责?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一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同时废止。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哪些文件

5、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哪些文件

法律分析:(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市政工程包括哪些

6、市政工程包括哪些

市政工程包含的项目具体有五个类目,具体为:

1、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2、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3、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

4、架空杆线工程;

5、地下管线工程等,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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