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勘察设备有哪些,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勘察设备有哪些

1、市政工程勘察设备有哪些

1、钻机:主要采用汽车站、30钻机和150钻机,另外还有磨盘300、冲击钻等。

2、取土器:用来取土样的器具,有厚壁和薄壁之分;

3、标贯和动力触探设备:用于各种原位试验;

4、钻杆:为钻进的传动工具;

5、钻头:分压轮钻头,合金钻头、三翼钻头和螺杆动力钻具等;

6、管钳、链钳、大锺、铁楸、捞砂的筛子、垫叉、护孔板、套管、镐头、螺丝刀、米尺、钢卷尺(50m)、铅笔、笔记本、记录表格、标签、土样铁皮、塑料胶带、水桶、开口扳手、活板手等工具;

7、泥浆泵:包括配套的高压胶管、配电箱、三角架、导链、钢丝绳(含卡子)等;

8、经纬仪(或电子经纬仪)和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孔口标高和孔位定位用,包括塔尺、棱镜等辅助测量辅助用具。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2、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一、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精装修房子的保修期限是多久 购买精装房的房屋配置保修时限一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三、房屋保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的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存续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市政工程勘察费占投资的多少

3、市政工程勘察费占投资的多少

市政工程勘察费占投资4%-5% : 计费是占总投资的

4、3% 勘察费用差不多在4%-5% 根据项目的基础埋深定. 这些费用全部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地质工程勘察内容有哪些呢?

4、地质工程勘察内容有哪些呢?

这两门学科的基础都是地质学。 然后地质工程是地质学和工程学的交叉学科,在地质学的基础上研究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为工程建设提供地质意见和建议的学科。 资源勘查是在地质学的基础上深化,学习矿物的沉积和富存条件等,为找矿和矿物开采提供依据的学科。 讲真的,女生不建议学这两个学科,因为要野外地质工作,地质出差一般不带女同志,一是体力不行影响工作效率,二是不方便,野外没厕所,男同志都是随意抛洒,女生不方便,男女一起作业,各种避嫌也不方便。但是如果不去现场,慢慢的就会变成纸上谈兵的高手,实际作业的废物了。 女生学了地质工程,建议以后去试验室做内业试验,或者到市政建筑的勘察单位,不用跑大面积野外地质测绘。

市政工程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等。A.工程地质勘查B.进行初步设计C.编制施工组织设计D.编制设计概算此题为多项选择...

5、市政工程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等。A.工程地质勘查B.进行初步设计C.编制施工组织设计D.编制设计概算此题为多项选择...

正确答案:ABD 。

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介绍?

6、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介绍?

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现阶段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详细资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o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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