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扩展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1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1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3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1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验分为免检、抽检和全检。相对来说,全检耗费的时间比较长,投入的精力也比较大。但是,其实现在的工程质量基本上都是比较合格的。因为随着我国对工程质量的不断关注,其实,各企业家和建筑方对工程质量还是非常关注的。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以下是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内容,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2、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3、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1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1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3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1、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2、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3、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1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2、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3、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



4、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3、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1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1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扩展资料: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1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2、 施工平面布置图。

3、 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4、 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5、 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6、 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7、 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8、 环保措施。(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范有哪些



5、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范有哪些

1、对市政建设市场进行全面规范。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方、设计师和监理人员都应参与到规范中来。按照程序展开招投标工作,因属于管理范围,必须对招投标过程进行严格限制,避免出现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所以,为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应不断健全市政建设市场,体现公平竞争,为工程质量提供良好的前提保障。然后对设计及施工单位的资格进行规范化审核,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施工单位的选择,要对其信誉、实力、经济等条件做综合考虑。质量管理不仅存在于施工环节,在设计、招投标以及管理等环节中都有重要体现。

2、加大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相关制度能真正得以实施。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4项程序的监督。开工前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全面熟悉图纸、学习相关技术规范、充分了解图纸设计要求和设计意图;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做好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详细地指导,尤其是做好对新材料、新技术的讲解;根据施工、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制定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规定检验指标,施工过程中,要强化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监督。在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1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效益。今后,应该把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作为重点,进1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该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总之,要通过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来把好质量关,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3、不断完善市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管工作。先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必须严格履行各自责任,严密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价建设工程质量。针对未严格依照验收流程,且使用功能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的,安全监督部门需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然后再重新组织验收。每个专业建设工程的验收,理应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之前完成,保证建设工程竣工后可以正常使用。当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建设单位需要在1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备案部门需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方面的规定,认真审查备案材料。 对于提升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们将本着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主线,不断进行观念、技术、质量、管理、服务、制度等诸多方面的创新。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找到新途径,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1标准介绍?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1标准介绍?

现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哪些标准?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1标准的具体资料以供参考。 制定目的: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并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规范)编制的准则。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总包和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的有关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作业班组应进行自检、质量员应进行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提交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施工记录和工程质量资料齐全完整。 参加工程施工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检查,并应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施工规程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齐全,频率符合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实行了见证取样和送检。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本标准及本标准配套使用的专业工程验收(检验)标准的规定。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符合合同约定。 更多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1标准内容,敬请关注中达咨询建筑知识专栏。 关于建筑市政工程行业标准和企业资质情况,可以登入建筑网建设通栏目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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