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材料、()检测活动的管理。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扩展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材料、()检测活动的管理。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材料、()检测活动的管理。

A。

建筑法对对甲方有哪些规定市政工程项目?



3、建筑法对对甲方有哪些规定市政工程项目?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1)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2)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3)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4)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5)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1并发包给1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1项或者多项发包给1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1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6)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乘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材料、( )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材料、( )

A。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5、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5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精装修房子的保修期限是多久 购买精装房的房屋配置保修时限1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房屋保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的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存续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资质



6、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资质

市政工程总承包3级资质经营范围是什么3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市政工程;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金属材料、建材、装潢材料批兼

0、代购代销;航道疏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交通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除专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防水工程。【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水利水电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兼0;在机械机电设备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绿化养护,环卫养护,土建,土方工程,建筑装潢,水电安装,冷作加工,劳务服务,园林绿化,摆花服务,5金电器、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供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培育生产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壤性质改良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爆破与拆除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市政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出租,建筑材料、路基材料、金属材料、5金机电、日用百货批发、0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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