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噪音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市政公司在居民聚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自来水管爆裂的抢修工程,因工程巨大,需要连夜施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1、修路噪音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饭儿,还是我够意思吧~帮你查了一晚上~耐心看完,肯定会有帮助的! 国家有关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生产噪音投诉归环保部门受理,而生活噪音投诉则由公安部门受理。 建筑施工噪声许可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中午(12∶00至14∶00时)和夜间(23∶00至次日7∶00时)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疗养区、旅游区或其他特殊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好多网页里面摘取的……不一定派的上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7号公布)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 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 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2、市政公司在居民聚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自来水管爆裂的抢修工程,因工程巨大,需要连夜施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C解析:《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抢修抢险作业不需要有关部门的证明,但需要公告附近居民。
3、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管理
建筑工程行业内,最为关注的问题非工程质量莫属了。因为,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安全问题,如果一个建筑工程不能保证其工程质量,也就意味着其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也有其专门的管理部门,那么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管理,下面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房屋建筑质量由建设局下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工作; 检查、监督、指导在从业的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培训各级质量检查、监督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含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定;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负责全省的监理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省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内工程质量投诉。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五、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其实,对于建筑功臣行业稍有关注的人就会知道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管理,工程质量是由那些专门涉及到的质量管理站来进行管理。质量管理站再根据质量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与此同时,施工单位也不可以投机取巧,这样不仅可以让自己免于后期返工的麻烦,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延伸阅读: 20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4、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管理
建筑工程行业内,最为关注的问题非工程质量莫属了。因为,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安全问题,如果一个建筑工程不能保证其工程质量,也就意味着其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也有其专门的管理部门,那么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管理,下面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房屋建筑质量由建设局下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在从业的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培训各级质量检查、监督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含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定;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负责全省的监理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省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内工程质量投诉。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五、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其实,对于建筑功臣行业稍有关注的人就会知道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管理,工程质量是由那些专门涉及到的质量管理站来进行管理。质量管理站再根据质量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与此同时,施工单位也不可以投机取巧,这样不仅可以让自己免于后期返工的麻烦,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延伸阅读: 20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