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最常见的缺点是什么
1、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城市在进行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可能某些基建设施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往往会给城市居民带来一些困扰和生活上的不方便,严重的情况下会带来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那么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呢?遇到这些情况我们又该需要知道些什么,在这里小编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在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城市基础建设过程中设施出现问题,是有法律条文保护委托方权益的。不过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是需要具体去了解的,并在规定期限内出现施工方的质量问题才予以解决的,而出现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这时委托方则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延伸阅读: 2017年工资扣税怎么计算,有哪些标准? 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施工合同保证金是指什么?有什么作用?。
2、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最常见的缺点是什么
既然研究生了,就不要去考公务员了;公务员待遇好得不得了,这得承认!不过是人才不应该去当公务员,那是一个无技术、无创新的环境,剩下的我不多说了,你懂的~ 市政专业研究生从事技术工作方面主要分为四部分,以后可升管理层: 1设计 从事污水处理设计或者相关市政管线设计,中国的地下市政下水道基本都没有建设,就修了一些小管,难以满足长远需求,这是近年来肆虐的暴雨证明的事实。 也可以做相关建筑的给排水设计,只是有些屈才,不过工作短平快,收入可观。 2运行、管理 从事相关场站,尤其是污水厂、给水厂的运行管理,相对清闲。 3设备商 做成套的设备供应商,设备总包商,这个太赚钱了;需要对工艺、设备、技术有细致完整的掌握。 4研发 这个较虚。
3、市政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是指
质量事故可参见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指由于勘测、施工、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质量缺陷没有相关解释,个人认为分两种情况
1、可修复的质量问题,
2、不可修复但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4、市政工程 有哪些隐蔽工程要做
1、道路排水工程造成路基、路面和沿线构筑物的病害和冲毁的主因。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若沿道路表面流向或渗入路基土内时,可能将冲毁路基的路肩和边坡以及路面,地下水能使路基湿软,降低土基强度和路面承载力,严重时可引起翻浆或边坡滑坍,导致交通中断。排水工程要与水利灌溉相配合,地面排水和地下排水兼顾,路基路面排水与桥涵工程相结合。总的要求是:查明情况,全面考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防重于治,经济适用,多种措施,综合治理,构成一个统一的排水系统。地面排水设施一般有: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倒虹吸管和渡槽等。地下水排除一般以导流为主,不宜堵塞,主要设施有暗沟、渗井、渗沟。
2、桥涵工程道路跨越河流沟谷时,需建涵洞、桥梁或渡口等构筑物;与铁路或其它道路交叉,也常建桥跨越。过水构筑物有漫水桥、过水路面、渗水路堤等。当交通量不大而又受到经费 等条件限制时,可暂缓建桥,先修渡口工程(见轮渡);待交通量增长条件具备时,再改渡建桥。桥涵要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行车及外力等荷载,建桥涵目的要求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选用桥涵形式,做到坚固、适用、安全、经济、美观(见桥梁工程)。
3、隧道工程在地面以下开挖供汽车通行的构筑物称道路隧道。按所经地区情况分为避免地面干扰建在城市地下的城市隧道,有利于航运和国防在河流或海峡底下的水底隧道,降低越岭高程,或避绕山嘴,取消急弯陡坡,改善线形以缩短行程节约行车时间和油耗的。或避让表面不稳定山坡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改由稳定岩石较深部位通过的山岭隧道。修建隧道要根据工程造价、施工条件及竣工后运营和养护条件,与其他路线方案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比较,决定取舍。
4、养护工程维护道路完好状况,预防和及时修复各 种缺陷损坏,提供并保证安全、快速、经济、舒适的行车条件,有计划地改善道路技术状况,以适应交通发展需要。各国多采用有训练和装备的养路道班和工程队组织,完成养护工程任务。
5、路基工程路基既是路线的主体,又是路面的基础并与路面共同承受车辆荷载。路基按其断面的填挖情况分为路堤式、路堑式、半填半挖式三类。路肩是路面两侧路基边缘以内地带,用以支护路面、供临时停靠车辆或行人步行之用。路基土石方工程按开挖的难易分为土方工程(松土、普通土、硬土三级)与石方工程(软石、次坚石、坚石三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工程 。
5、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工程往往都是大型的工程,这种类型的工程对于质量把关是非常严格的,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造成了不利影响非常的大,但是出现质量事故之后,我们也要区分事故的等级,毕竟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罚不一样,那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呢?请看下面讲解。 一、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2、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3、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7、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主要是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理结果不一样,我们要知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伤亡,还要及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治。 延伸阅读: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