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养护管理对养护单位的要求有哪些?谢谢,园林绿化工程完工后由哪个部门验收?
1、市政养护管理对养护单位的要求有哪些?谢谢
1、小修保养质量要求
1、日常保养
(1)沥青路面要求基本平整,无大坑小凼,无沉陷偏槽;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稳定、整齐,无杂草、无垃圾等堆积物;排水通畅;随时清除危及车辆和人身安全的路障;出现病害及时修补。
(2)水泥砼路面要求路面平整,无严重破碎板、翘曲、坑洞;路面清洁,灌缝及时、饱满;路肩整洁,无塌陷、无杂草、无垃圾堆放;排水良好;出现病害及时修补。
(3)桥涵构造物设施完整,栏杆、帽石(缘石)安装牢固、合理并刷白,桥涵无堵塞、雍水现象,水流畅通;桥面无沉陷、坑槽;桥头无跳车现象;桥涵、边沟每半年清掏1次;
(4)急弯、道路平面交叉口以及视线不良地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醍目、规范的安全警示设施;窄桥、危桥以及高路堤、沿沟河等危险地段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道路标志标牌设置合理。
(5)绿化配套整齐无浮土、无缺株断垄现象;定期清理绿化带和修剪行道树;严格路容路貌管理,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停乱放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同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打击随意破坏公路的不法行为。
2、小修
(1)沥青路面的坑槽修补必须规则、养护使用的材料要合乎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基层平整密实、接缝严密;基层顶面清洁无灰尘,与基层衔接紧密,无散落、脱层现象。
(2)沥青路面出现沉陷、翻浆、拥包、龟裂和网裂等病害时,适时修补,防止病害扩散和加大;凡沉陷、翻浆和拱起之病害应对基层进行补强后,方可面层施工。
(3)严重破碎的水泥砼板块,必须将已破碎的部分彻底清除干净,锯缝规则后对其进行重新浇注强度相当的砼并加强养护。对裂缝、裂纹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采取铺筑沥青砂等修补方式。
(4)水泥砼路面的灌缝:水泥砼路面各种填缝料出现缺损或溢出,应及时填补或清除,防止泥土、砂石及其他杂物挤压进入缝内,影响砼路面板的正常伸缩。
(5)及时修复损毁的桥梁栏杆;护栏、安全警示设施;标志标线。
2、大中修及专项工程质量要求
1、大中修及专项工程施工时,应按照JTJ073.2-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和JTJ073.1-2001《公路水泥混泥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遵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0)的规定。
2、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规定,必须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
纳入我区公路养护专项资金补助,由各镇(街办)、村管理并经区交通局验收合格的村级以上道路。
(2)、考核内容与要求
1、硬件质量
(1)路面:路面基本平整、无坑凼;
(2)路容路貌: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跨塌、无堆积物;
(3)桥涵:构造完整,无安全隐患;
(4)绿化:配套完整;
(5)交通工程:标志、标牌设置基本齐全,安全警示设施齐全;
2、软件质量
(1)成立了养护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配备有专(兼)职且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员在岗在位;
(2)具有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
(3)养护管理配套资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4)根据各镇(街办)的实际,确定有专门的管护单位、人员和机具;
(3)质量评定等级与标准
验收养护质量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1、优——全面达到养护质量与考核内容要求;
2、良——达到养护质量与考核内容要求;
3、合格——基本达到养护质量与考核内容要求,路面基本无坑凼,路况较差,但进行了必要的修补,无行车安全隐患;
4、不合格——路面坑凼等病害较多,且未采取措施进行修补,桥涵存在安全隐患。
(4)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1、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以镇(街办)为单位,采取综合评定的办法,即每镇(街办)的质量等级只有“优、良、合格、不合格”中的1种;
2、各镇的道路养护质量评定,验收时以公里为单位;
3、优——全面达到考核办法软件质量的相关规定,道路养护质量超过区目督办年初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好路率指标1%以上;
4、良——达到考核办法软件质量的相关规定,道路养护质量超过区目督办年初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好路率1%以内;
5、合格——达到考核办法软件质量的相关规定,道路养护质量达到区目督办年初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好路率指标;
6、不合格——未达到考核办法软件质量的相关规定,道路养护质量未达到区目督办年初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好路率指标;
(5)验收单位及人员组成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验收考评小组由区目督办、区交通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区交通局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6)验收时间。
2、园林绿化工程完工后由哪个部门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由当地园林局主管部分验收,验收时会实地查看与图审时的园林施工图比对。
3、1套完整的福建省市政竣工资料目录有哪些内容
你好,你需要的这个目录可以在当地档案馆或者质监站拿到,我这里有1份详细的竣工资料目录,可不1定适合你们当地的情况,仅做参考:第1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2部分 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3部分 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3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4部分 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5部分 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6部分 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7部分 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4、地铁归哪个部门管呀!
地铁和公交公司1样,属于所在城市的城建(城市建设)部门管理。1般是由各级市政工程部门主管的,运营则由具体的公司负责。
地铁,即"地下铁路"的简称,狭义上专指在地下运行为主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广义上,由于许多此类的系统为了配合修筑的环境,可能也会有地面化的路段存在,因此通常涵盖了都会地区各种地下与地面上的高密度交通运输系统。
绝大多数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都是用来运载市内通勤的乘客,而在很多场合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都会被当成城市交通的骨干。通常,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是许多都市用以解决交通堵塞问题的方法。
5、修路噪音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饭儿,还是我够意思吧~帮你查了1晚上~耐心看完,肯定会有帮助的!
国家有关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生产噪音投诉归环保部门受理,而生活噪音投诉则由公安部门受理。
建筑施工噪声许可
1、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中午(12∶00至14∶00时)和夜间(23∶00至次日7∶00时)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疗养区、旅游区或其他特殊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好多网页里面摘取的……不1定派的上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7号公布)
第4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2十7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2十8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2十9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3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5十6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3十条第1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5十8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1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1)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2) 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3) 未按本法第4十6条和第4十7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6、市政 污水管网
开工报告,放线记录,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资料、闭水试验记录、材料的合格证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设计、监理的评估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