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利专项债申请要求,专项债三评一案是什么

农业水利专项债申请要求



1、农业水利专项债申请要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举措,是近两年地方政府的重要金融工具。国发〔2014〕43号、财预〔2016〕155号等文件明确指出,专项债是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发行主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专项债务限额(余额限额和当年新增限额)内,发行的有偿还计划和稳定偿还资金来源的地方政府债券,债券发行后的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而不是经常性支出。市县级政府的专项债资金需求由省级政府在限额内代为发行并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转贷协议拨付市县级财政部门。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筹措的资金)、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支持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行业。 总体看,近两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良好、符合政策预期,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对冲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积极作用。

2、专项债申报的流程

1、项目储备。各地、各部门首先确定国家宏观政策、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中需要债券资金支持,且满足债券发行条件与要求的具体项目。

2、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单位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在确认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前提下,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复手续,同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出具项目相关批复文件。

3、地方申报入库。申报单位向同级财政、发改委申请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对专项债项目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分别提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项目库”。

4、项目批复及额度下达。国家发改委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和各省反馈项目清单,财政部根据国家发改委项目清单核定下达专项债券额度,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核定下达市县债券额度。

3、专项债申报的关键要点

1、申报项目的重要条件。专项债项目必须符合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和发行条件;必须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是有1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必须是项目用地。可研等各项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专项债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呈报的资料,填报的信息,项目的批复应完备齐全,要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资金需求。

2、发行期限及项目金额要求。根据《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号)文件要求,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综合评估分年到期专项债券本息、可偿债财力以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因此,为解决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可能出现的错配风险,降低风险指数,通过盈亏平衡点来衡量专项债券应当采用的发行年限,专项债期限以10—20年的项目为主。单个项目发债额度原则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通常要求大于1.2倍。

3、专项债券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必须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强调投资的有效性);新增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严禁挪用、违反预算法);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坚持公益性投资);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1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楼堂馆所项目。

4、专项债申报的工作建议

1、加强研究,分析政策。深入研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文件,了解政策要求和动向,加强对专项债的认识,熟悉专项债的申报流程,明确专项债的申报方向和申报重点。

2、加强对接,精准谋划。按照专项债支持的领域,加强跟业主对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帮助谋划和策划生成1批次符合国家投向、符合申报要求、符合行业标准、符合地方实际的高质量的专项债项目,在立项之前就要着重考虑资金筹措中专项债对项目的各种要求,尤其是结合预算内投资的地方配套部分,有收益的项目争取专项债解决。

3、瞄准重点,专项突破。由于专项债项目的核心要求就是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成功获批发行专项债,关键是做好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项目融资和项目收益的匹配。同时,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的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运行的整个生命周期,事前绩效评价要求做好项目规划,明确目标导向。

专项债3评1案是什么



2、专项债3评1案是什么

1、债券实施方案 主要用途:申请债券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专项债券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1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1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2018年各地方政府开始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教育项目专项债等新专项债品种。

专项债3评1案是什么



3、专项债3评1案是什么

1、债券实施方案 主要用途:申请债券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专项债券为省、自治区、手厅直辖市政府为有1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1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根据陆盯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理扩大毕悉隐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2018年各地方政府开始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教育项目专项债等新专项债品种。

贷款申请报告



4、贷款申请报告

专项债咨询流程?



5、专项债咨询流程?

2020 年新形势下政府专项债业务介绍

1、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要求(1)专项债券概念:专项债券是为有1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1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要求项目有收益并且具备公益性。(2)专项债券适用领域

1、标准化专项债: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土储和棚改 2020 年可能不让申报)

2、非标专项债/其他领域的专项债: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能源(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设计及城市配电网))农林水利 (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保(城乡污水处理项目)社会事业(卫生健康、教育事业、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热、气))、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探索重大战略区域专项债(“1带1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区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3、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领用领域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 10 个领域。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1般控制在 25%,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3)非标债申报流程

1、办理项目立项批复手续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主体去审批局/发改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机构去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项目实施主体去国土局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若需办理稳评、能评,则需项目实施机构办理项目相关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机构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意见。

可以用专债的建设项目再申请其他财政补贴吗?



6、可以用专债的建设项目再申请其他财政补贴吗?

不可以。 不可以用专债的建设项目再申请其他财政补贴,财政补助项目属于中央,不可以申报使用专项债券。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1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9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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