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工程管理费、风险、利润费率多少?西安市政一公司是干啥的啊?
1、西安市政工程管理费、风险、利润费率多少?
附录1 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1、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1)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 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0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材料采购费按1.2%,保管费按0.8%。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1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7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1施工地点运至另1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分为通用项目措施费和专业项目措施费。 通用项目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应根据工程建设地点的不同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具体的作法及搭设位置、搭设面积,并依据规定要求或定额子目计算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中临时管线和临时道路包干范围:
1、自接线(管)点至施工现场最短距离不超过50m者;
2、临时道路接至已通车的汽车公路最短距离不超过50m者;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2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进场道路狭小使汽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或非承包方原因导致材料、成品、半成品需再次搬运的。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1个施工地点运至另1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排、降水签证点工按22元/工日。 (12)生产用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 排除、道路维修等费用。 专业项目措施费内容包括: 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等。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是指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半边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 (3)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含污水排放和噪音排放。 (2)工伤保险费:是指按照国务院《工伤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3)社会保障费,包括以下3项费用: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是指市政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1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3)其他项目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参照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包服务费、0星工作项目费等列项。上述内容未能满足要求的,编制人可作补充。 (4)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5)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按照国家规定分不同建设地点计取。
2、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率: (1)分部分项工程费和直接工程费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 2.采用定额计价: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中:人工费=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费=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机械费=Σ(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2)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及专业项目措施 措施项目1览表:序号措施项目名称计算式A.通用项目1环境保护施工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2文明施工施工需要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3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4临时设施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合计×费率5夜间施工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或按给定公式计算62次搬运按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计算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附录(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安拆)定额计算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9脚手架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按成品保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之和+管理费+利润11施工排水、降水排水、降水机械台班单价×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1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B.专业项目1围堰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2筑岛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3现场施工围栏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4便道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5便桥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6市政工程施工干扰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7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2、西安市政1公司是干啥的啊?
西安市第1市政工程公司始建于1951年,主要从市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建设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1995年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管理世界杂志中国企业评价中心评列为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建筑行业企业1级资质第258位;现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和公路工程施工2级资信企业,并具有预板商品混凝土专业2级资质、混凝土构件预制专业2级资质、公司实验室为市政施工企业1级资质实验室。 公司现有职工1551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89人,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05人。全公司拥有固定资产总值6780万元、设备总功率17670千瓦、企业年生产总值可达6亿元。 公司承建的城市立交桥、水泥混凝土道路、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曾立次获得建设部”、“市政样板工程”、“优质工程”优良工程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示范工程“金杯奖”。1991年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实现ISO9001质量体系2000版标准的转换认证注册。 公司总经理刘建斌协全体员工在“敬业、求实、创新、争先”的企业精神激励下,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工程和满意服务。 公司地址: 西安市环城南路中段20号。
3、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是国企吗
网络上根本就靠不住啊! 西安市政设计院现在改制成为有限股份公司了,效益特别好!
4、长春市海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长春市海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是2004年成立的股份制设计公司。管理人员担任过国有大型设计院设计或管理部门的主管,工作经历都在十5年以上,有着丰富的设计和管理经验。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市政工程设计为主,同时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行业上进行拓展。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城市防洪、垃圾处理工程设计、咨询与技术服务。公司业务范围:立足吉林,服务全国。长春市海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遵循“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以优质产品赢得顾客”的质量方针,以诚实守信、恪守合同、优质服务深得客户信赖,赢得社会各界赞誉。而今,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正带领着长春市海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以全新的面貌、百倍的信心,朝着质量效益型、科技型、现代化、国1流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法定代表人:王琦 成立时间:2005-01-26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010102****49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绿园区升阳街西安花园小区3期1号楼501室。
5、西安市政工程管理费、风险、利润费率多少?
附录1 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1、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1)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 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0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材料采购费按1.2%,保管费按0.8%。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1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7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1施工地点运至另1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分为通用项目措施费和专业项目措施费。 通用项目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应根据工程建设地点的不同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具体的作法及搭设位置、搭设面积,并依据规定要求或定额子目计算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中临时管线和临时道路包干范围:
1、自接线(管)点至施工现场最短距离不超过50m者;
2、临时道路接至已通车的汽车公路最短距离不超过50m者;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2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进场道路狭小使汽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或非承包方原因导致材料、成品、半成品需再次搬运的。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1个施工地点运至另1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排、降水签证点工按22元/工日。 (12)生产用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 排除、道路维修等费用。 专业项目措施费内容包括: 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等。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是指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半边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 (3)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含污水排放和噪音排放。 (2)工伤保险费:是指按照国务院《工伤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3)社会保障费,包括以下3项费用: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是指市政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1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3)其他项目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参照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包服务费、0星工作项目费等列项。上述内容未能满足要求的,编制人可作补充。 (4)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5)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按照国家规定分不同建设地点计取。
2、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率: (1)分部分项工程费和直接工程费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 2.采用定额计价: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中:人工费=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费=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机械费=Σ(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2)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及专业项目措施 措施项目1览表:序号措施项目名称计算式A.通用项目1环境保护施工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2文明施工施工需要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3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4临时设施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合计×费率5夜间施工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或按给定公式计算62次搬运按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计算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附录(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安拆)定额计算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9脚手架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按成品保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之和+管理费+利润11施工排水、降水排水、降水机械台班单价×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1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B.专业项目1围堰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2筑岛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3现场施工围栏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4便道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5便桥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6市政工程施工干扰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费率7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6、西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理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第3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第4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1。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第5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对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等城6区以外的市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第6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第2章 资质资格管理第7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图签、图章,或者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编制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代盖图章。第8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在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禁止转让、出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第9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1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第十条 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每年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建设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料等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在本市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3章 招标发包第十1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第十2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1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发包: (1)属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属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肢解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发包。第十3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其他有保密要求不适宜招标发包的; (2)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已建成项目需要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第十4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