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有哪些
1、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有哪些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