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政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所有程序,包括需要什么文件表格。,市政工程立项前期手续的程序。请教下高手们?

请问市政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所有程序,包括需要什么文件表格。


1、请问市政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所有程序,包括需要什么文件表格。




2、市政工程立项前期手续的程序。请教下高手们?


:0-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1-土地报批;2-土地批次批复;3-组织“招拍挂”;5-项目备案、审批、核准;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7-签订《土地出让合同》;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9-土地使用权登记;10-工程规划许可;1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12-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及变更审核;13-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14-1般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3同时”;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市政工程立项流程?


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流程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前期手续、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等。
1、前期手续
1、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
2、报发展改革部门(或类似相关部门),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3、建设单位委托资质等级较高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咨询评审机构对成果进行评审,取得评审通过的工可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
5、国土部门提出土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水土保持评价、环境评价报告的编制);
6、取得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7、规划部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根据规划局的规划条件由建设单位委托资质等级较高的市政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出具正式施工图纸;
9、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10、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招标阶段
1、按照设计院出具正式施工图纸委托在县备案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书和工程量清单;
2、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投标;。



4、市政工程资料包括哪些




5、市政工程中资料要做那些资料



1、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书。
2、地质勘查报告。
2、施工过程文件。施工管理。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实验室、测量仪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组建申请及相关人员岗位证书。施工技术。
1、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总体、安全、冬、雨季、临时用电、道路、污水、深沟槽开挖及防护施工、雨水、桥梁、钻孔灌注桩、桥梁工程吊装方案、墩柱、盖梁施工方案、预应力张拉方案、桩基等)。
2、任命书、任务书、图纸会审纪要、开工报告、延期报告。
3、技术交底记录、工作联系单及设计变更。施工记录。
1、测量类(交桩记录、测量复核记录;施工测量放线记录)。
2、回弹弯沉记录、钻孔桩钻进、成孔记录、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记录、孔道压浆记录、混凝土浇筑记录、测温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
3、施工日志。
3、施工试验文件。
4、施工质检文件。
5、施工验收。竣工报告、施工说明、竣工高程。
6、竣工图。监理通知及回复。质检站隐蔽工程报验及首件检查。甲方文件。周计划、月计划。作业指导书。标准及规范。工程资料分类与保管:(1)为保证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2)工程资料的存放和保管方法根据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3)工程档案库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建立,并报请本地档案管理机构组织档案管理验收。(4)工程档案库必须安全、清洁,并做到“6防”即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尘和防光。(5)工程资料应按相关规定移交、归档。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有关规定和时限移交档案馆;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业主。(6)借阅工程资料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且不得损坏或遗失。(7)工程资料的收回、销毁按本单位和本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市政包含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市政工程资料管理百度百科-市政资料员1本通




6、阻碍省立项民生市政工程施工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阻碍政府工程施工犯法,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犯罪。


公民阻碍施工队施工、讨要赔偿、闹事是违法的。公民阻碍施工队施工,闹事,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生产秩序,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讨要赔偿,或者有其它的民事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或者由居委、司法机关等部门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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