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招标可以按资质要求二级就可以了,但是工程规模造价在1.6亿,请问招标时如何设定投标人资质合,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只设定一个市政工程一个资质可以吗?

市政工程招标可以按资质要求2级就可以了,但是工程规模造价在1.6亿,请问招标时如何设定投标人资质合



1、市政工程招标可以按资质要求2级就可以了,但是工程规模造价在1.6亿,请问招标时如何设定投标人资质合

2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量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厂(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器。 如果工程指标不超过上面要求的话,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金超过3200万元就算合格。 如果工程指标超过上述要求的话,必须是1级单位投标。

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只设定1个市政工程1个资质可以吗?



2、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只设定1个市政工程1个资质可以吗?

不可以 太阳能路灯工程其招标单位的资质可能涉及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这些企业资质在资质范围内都具备承揽该工程的资格。而作为招标人,不应仅限定在1个市政工程资质。

市政工程招标可以按资质要求2级就可以了,但是工程规模造价在1.6亿,请问招标时如何设定投标人资质合



3、市政工程招标可以按资质要求2级就可以了,但是工程规模造价在1.6亿,请问招标时如何设定投标人资质合

2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量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厂(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器。 如果工程指标不超过上面要求的话,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金超过3200万元就算合格。 如果工程指标超过上述要求的话,必须是1级单位投标。

市政交通工程都需要招标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4、市政交通工程都需要招标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市政交通工程都需要招标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5、市政交通工程都需要招标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做市政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6、做市政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你好,做市政工程的资质如下: 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1级、2级、3级。 特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3年均在5亿元以上。

2、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1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1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1级建造师(1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 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5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 法律依据有: 《民法典》 第7百8十8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7百8十9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7百9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7百9十1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1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3人完成。第3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3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3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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