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土石方工程需不需要住建部门的新政审批,市政工程中顶管法下穿障碍物时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1、市政土石方工程需不需要住建部门的新政审批
环保局: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住建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2、市政工程中顶管法下穿障碍物时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持有规划发展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道路管理部门,涉及管线的热力,燃气,电力,绿化等部门办理手续。 就是施工时碍着的部门,你都得打招呼。
3、市政工程中顶管法下穿障碍物时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持有规划发展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道路管理部门,涉及管线的热力,燃气,电力,绿化等部门办理手续。 就是施工时碍着的部门,你都得打招呼。
4、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提供的文件有( )。 P374
A B。
5、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是什么?
以石门县为例,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如下:
1、登记:窗口。责任权限:申请人将项目所报送资料送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窗口对申报事项进行登记。时限:1个工作日
2、受理:窗口。责任权限:a、窗口将报送项目资料交相关责任股室进行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1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b、现场勘察:根据申请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和线路、位置、范围,提出审查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
3、复审:责任股室。责任权限: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注明理由。时限:1个工作日。
4、审核:由分管局长签发审核意见。责任权限:分管局长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审批事项签署审核意见。时限:1个工作日。
5、核准:洞型和分管行政审批局长。责任权限:根据项目的初审、复审和审核意见对审批的项目进行核准。时限:1个工作日。
6、发证:窗口。责任权限:由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租余制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即时。扩展资料:申报材料: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3份)。
2、规划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提交安全预案和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有对道路造成损坏因素的,需提交道路保护措施。
5、道路挖掘工程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实际挖掘范围示意图,围栏范围示意图,施工设备及机具布置图,原材料及废料堆放图等;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及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措施;现场卫生及安全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6、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上述申报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
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设施申请表。
2、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施工方案。
3、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4、市政管线证明(燃气管道压力、供电线电区,是否属易燃易爆管线等)。
5、影响交通安全的,需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3、依附于桥梁架设各种管线、杆线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组织设计方纳盯案。
4、安全评估报告。
5、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6、管线架设设计图纸。
7、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类审批(1) 。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审批条件: (1)建设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符合发改部门可研批复确定的工程性质、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等要求。 (2)完成项目用地预审、环评批复或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审批手续。 (3)初步设计文件符合城乡规划部门下发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规划依据图及审批总图的要求。 (4)初步设计文件满足住建部关于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5)初步设计文件满足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6)对于工程类别及建设规模符合长建发[2009]10号文件的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报告。 (7)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申请材料: (1)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 (2)关于下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3)初步设计文本。 (4)规划批准文件(规划依据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总图批复)。 (5)工程可研批复。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水务、海事、环保、消防、铁路、高速公路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8)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概算审批备案表。 (9)初步设计技术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