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介绍?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介绍?



1、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介绍?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是什么?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1、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市政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2.市政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精心设计,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3.设计必须贯彻“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设计理念,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注意与其他工程的衔接、协调,使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4.设计必须充分进行设计方案比选,对难以取舍及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应进行同等深度的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5.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 6.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设计单位、个人完成,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2、图纸设计 1.路线设计。 1.1平面设计。应包含道路中线坐标、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路各部分尺寸、港湾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尺寸,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进出口处理方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和尺寸等,桥涵的平面布置与尺寸。除此之外,各种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拆迁房屋、搬迁苗木、挪移杆线、征地范围等需详细明示。 1.2纵断面设计。应包含设计路面高程,交叉道路、新建桥隧中心位置及高程,边沟纵断线设计、坡度及边坡点高程,有关交叉管线位置、尺寸及高程、竖曲线及其参数等。 1.3横断面设计。应标示出规划道路横断面图、设计横断面图、现状道路横断面图及相互关系,大填大挖方路基设计,地上杆线、地下管线位置,特殊横断面及边沟设计、路拱曲线大样图等。 2.交叉口设计。应示出平面各部详细尺寸,设计等高线及方格点高程,中央岛、方向岛、绿化、雨水口和各种管线、交通设施(照明灯杆、护栏等)的位置及尺寸。 3.路面结构设计。应包含柔性路面结构组合大样、刚性路面结构组合大样、构造大样及分块大样,特殊路段路面结构大样等。 4.特殊处理、加固路基设计。对软土地基处理,应列出地基处理段落、处理方案、填土高度、填土控制速率;易滑坡、崩塌或受水、气候影响因素大的不良路基段,应标注地质资料,并出具专门的路基及边坡处理的施工图纸。 5.雨水工程设计。包含雨水口布置及雨水管线设计样图,雨水篦子的设置需标注出坐标定位。 6.管线工程设计。涉及管线搬迁改造或新增敷设的,经调查统计后,需绘制既有管井的平面、纵断面等详细位置情况和各管线横断面分布情况;结合道路工程设计,另行绘制管井搬迁改造及新增敷设后的平纵布置图;道路完工后,由施工、设计单位共同绘制详细的管线竣工图。 7.挡土墙、涵洞设计。支挡、防护工程应详细绘出工程立面、断面及详细结构设计图,列出每延米或每处工程及材料数量表,挡土墙设计还应绘制平纵面图、逐桩及墙高变化处的横断面图及其大样图、挡土墙顶部及护栏设计图;涵洞布置方面,应绘出设置涵洞处原地面线及涵洞纵向布置,斜涵需绘制出平面、进口立面,示出地基土质情况,各部尺寸和高程。结构设计方面,特殊设计的(包括进出口式样特殊或铺砌复杂的),应绘各部详图。 8.人行道设计。包含人行道铺装、无障碍设施、绿化带(树池)设计等详图、与机动车的分离措施及与公交车站的衔接等内容;人行道沿线所有路口及弯道位置,需进行交接处的大样设计,并标示坐标定位。

3、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应按建设部现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2、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 〖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 〖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 〖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66-95〗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 〖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68-200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69-9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70-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CJJ71-2000〗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 〖CJJ72-97〗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74-99〗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76-98〗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 〖CJJ/T78-97〗供热工程制图标准 〖CJJ/T81-98〗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T87-2000〗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8-2000〗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3-200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95-2003〗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6-2003〗地铁限界标准 〖CJJ/T97-2003〗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8-2003〗建筑给水聚苯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99-2003〗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102-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103-2004〗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104-2005〗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 〖CJJ105-200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 〖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CJJ/T108-2006〗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CJJ109-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110-2006〗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1-2006〗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 〖CJJ112-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 〖CJJ113-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J/T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5-2007〗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16-2008〗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 〖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3、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8-99〗城市测量规范〖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66-95〗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8-200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9-9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70-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1-2000〗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CJJ72-97〗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74-99〗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T76-98〗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T78-97〗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T81-98〗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7-2000〗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8-2000〗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3-200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5-2003〗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6-2003〗地铁限界标准〖CJJ/T97-2003〗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8-2003〗建筑给水聚苯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99-2003〗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102-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103-2004〗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4-2005〗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105-200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8-2006〗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109-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10-2006〗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T111-2006〗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CJJ112-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3-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T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5-2007〗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16-2008〗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合肥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4、合肥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完好,保障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1)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路坡等; (2)城市桥涵: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涵洞、隧道等; (3)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管道、雨水井、检查井、明渠暗渠、排水泵站、涵闸、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 (4)城市公用照明设施: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隧道、街头游园、公共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 (5)其它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广场、公用停车场、路名牌、规划道路红线内的空地等,以及上述市政工程设施的附属设施。第3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1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和养护维修工作。 市规划、公安、市容、工商、环保、园林、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第4条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1规划、集中管理、建管养并重的原则。第5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资金,由市人民政府按市政工程设施量及养护维修定额标准拨付。第6条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实行保修制度。第2章 道路、桥涵管理第7条 市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严格控制占用、挖掘,保持其功能完好。 与城市道路连接的专用道路,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第8条 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涵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占用道路、桥涵施工作业,堆放物料; (2)张贴、悬挂广告或装置其它设施; (3)设置台阶、门坡、书报亭、电话亭、治安岗亭等建筑物、构筑物; (4)其它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桥涵的行为。第9条 单位和个人确需临时占用道路、桥涵的,须经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到市政管理部门领取占道许可证。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桥涵的,必须按照规定向市政管理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维修费和保证金。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满时将所占道路恢复原状。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占用期的,应在期满前15日按原审批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占用。第十条 禁止在铺装路面上焚烧物品、搅拌灰浆、冲洗车辆、泼洒腐蚀性液体;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行驶机动车辆。第十1条 城市主干道路不得用作机动车辆停车场(点)和集贸市场。 已经批准占用城市次干道路设置的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及集贸市场,在本条例实施后,有计划地逐步撤除。在占用期间,停车点及集贸市场的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维修费,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维修。 未经批准设置的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及集贸市场,在本条例实施后限期撤除。第十2条 严格控制挖掘城市道路。单位和个人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到市政管理部门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由市政管理部门统1组织施工。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按照规定向市政管理部门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新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交纳3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在法定的重大节日和全市性重大活动前15日、后5日内,不得挖掘城市主干道。 因地下管线发生险情,需要紧急抢修破挖道路的,抢修单位须在破挖抢修的同时,向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破挖后24小时内按照规定办理挖掘手续。第十3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1)确需临时封闭交通的,须经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登报通告; (2)施工现场应悬挂挖掘许可证,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3)挖掘城市道路原则上应采取半幅施工,回填后再施工另半幅; (4)回填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原道路衔接平顺; (5)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运物件和垃圾,保持市容整洁。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质可以进行道路标线施工吗?



5、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质可以进行道路标线施工吗?

可以进行施工。 为流畅地处理城市大量交通而建筑的道路。要有平顺的线型,与1般道路分开,使汽车交通安全、通畅和舒适。与交通量大的干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体交叉,与交通量小的支路相交时可采用平面交叉,但要有控制交通的措施。两侧有非机动车时,必须设完整的分隔带。横过车行道时,需经由控制的交叉路口或地道、天桥。扩展资料建造在地下的道路,是城市道路的1部分。比如在南京,内环地下道路已经投入使用;上海的外滩道路也全部转为地下使用,地面上禁止通车。早在2004-2005年,北京就为解决交通问题规划了‘4纵两横’的地下道路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环境的重要途径。用地下道路替代传统的高架道路,为城市提供了1种新的交通模式,同时在城市中心区发展地下快速道路系统是解决古城保护、城市更新等方面的重要途径;城市交通地下化,可以内涵式地扩充城市空间容量,释放更多的地面空间用于绿化、适度开发及增加不同区域的城市生活联系,降低了道路对城市的割裂,实现了土地的多重使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道路。

市政工程规范大全介绍?



6、市政工程规范大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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