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资料包括哪些,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依据是什么?

市政工程资料包括哪些



1、市政工程资料包括哪些



2、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依据是什么?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涂改、 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1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5、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6、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7、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8、环保措施。(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3、市政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目录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在水1方 市政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目录

1、报建手续及有关合同 1-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1-4.监理委托合同 1-5.施工承包合同 1-6.工程报告 1-6-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1-6-2.建筑材料报验单 1-6-3.进场设备报验单 1-6-4.测量复核记录 1-7.施工工程中标通知书 1-8.监理工程中标通知书 1-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1-1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准许使用文件

2、施工技术准备资料 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3.技术交底 2-4.图纸会审记录 2-5.施工图纸审查报告 2-6.监理规划 2-7.监理实施细则 2-8.

3、施工测量及地质勘探 3-1.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3-2.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 3-3.导线点、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 3-4.工程轴线、定位桩、高程测量复核记录 3-5.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1.设计变更通知单 4-2.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 4-3.施工技术核定单 4-4.工程变更单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附见证、取样委托单)、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5-1.5-2.砂、石、砌块、水泥、钢筋(材)、石灰、沥青、涂料、砼外加剂、防水材料、粘接材料、焊接材料等试验汇总表6-112-1。



4、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依据是什么?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液前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态物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涂改、 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1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帆埋液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5、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6、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7、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8、环保措施。(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5、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施工需要哪些资料

仅供参考: 市政工程技术资料项目 主要统1规定表格表式目录 表格编号 表 格 名 称 表1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目录表 表2 竣工验收鉴定书 表3 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表4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表5 图纸会审记录 表6 技术交底记录 表7 测量复核记录 表8 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表9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表10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11 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12 工序质量评定表 表1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表1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表15 工程洽商记录 表16 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出厂证明及试验单目录 表17 设备、配件检验记录表 表18 水泥试验报告 表格编号 表 格 名 称 表19 钢筋(原材、焊接)试验报告 表20 砖力学强度试验报告 表21 砂子试验报告 表22 石子试验报告 表23 沥青试验报告 表24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表25 材料试验报告 表26 阀门试验记录 表27 环氧煤沥青涂料性能试验记录 表28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表29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表30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表31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表32 混凝土抗折性能试验报告 表33 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 表34 混凝土强度(性能)试验汇总表 表35 砂浆试块试压报告 表36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试验记录(蜡封法) 表37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厚度汇总表 表38 道路弯沉值测量记录表 表39 市政工程混合料压实密度(灌砂法)试验记录 表格编号 表 格 名 称 表40 市政工程土壤最佳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 表41 市政工程土壤压实度试验记录 表42 石灰土中石灰剂量检验记录 表43 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表44 井内管底高程竣工测量记录汇总表 表45 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表46 污泥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 表47 焊缝质量综合评级报告 表48 钢管安装及焊口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表49 预制安装水澉壁板缠钢丝应力测定记录 表50 打桩记录表 表51 钻孔桩记录汇总表 表52 钻孔桩钻进记录表 表53 钻孔桩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表54 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表55 结构吊装施工记录 表56 预应力张拉原始记录表 表57 预应力张拉数据表 表58 预应力张拉孔道灌浆记录 表59 沉井工程下沉记录 表格编号 表 格 名 称 表60 混凝土浇注记录 表61 箱涵顶进记录 表62 沉降观测记录 表63 混凝土测温记录 表64 预制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柱出厂合格证 表65 石灰粉煤灰砂砾出厂合格证 表66 钻孔记录 表67 构件压浆记录。



6、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依据是什么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涂改、 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1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5、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6、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7、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等。

8、环保措施。 (2)、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种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有鉴定证明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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