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理化建议有哪些?

工程监理合理化建议有哪些?



1、工程监理合理化建议有哪些?

1、建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和监理人1起进行上岗前培训,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学习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监理程序及监理实施办法,以统1工作目标、要求和做法,从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监理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质量与进度的矛盾问题:承包人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在国内施工队伍中普遍存在。强调数量和质量是矛盾的对立统1关系,质量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数量必须服从质量,不能因抢工期而降低建设标准。

3、承包人的分包问题:要严格控制承包人的分包行为。因为分包再分包,往往带来层层拿管理费,层层剥皮,造成施工费用不足,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对承包人所说的联合体、下层单位。要从合同条款注明分包的定义,这样便于审查分包资质,避免分包单位素质差,给工程质量及监理工作带来麻烦。

4、承包人流动资金的财务状况应列入资质审查范围:承包人流动资金不足,对工作影响较大,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业主为了保证进度不得不临时借款给承包人,再从月度支付中扣除,这样造成承包人流动资金不足,不能承担施工承包。

5、承包人的进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审查:没有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难以保证。开工前必须审查设备进场情况,只有满足了施工的需要才能签发开工令。

6、监理批准的工程技术措施的经济责任问题:承包人通常认为,只要是监理批准的技术措施,若发生费用增加就应由业主支付。而监理则认为,只要不设计变更,承包人为达到工程目的而采取的手段或措施是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即使有经济风险也是适宜的、可行的,业主对此并不负责任。为了避免相互扯皮,在承包人的施工合同中必须事先明确这1点。

7、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包干,做到施工前有标准,施工后有考评,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自己进行修补或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才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验收。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主管质量管理工作,下设质检员。监理方面组成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的质量保证网。质量问题的决定必须先经质量讨论后才能作出并报批,实行质量1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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