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规定,重大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市政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界定
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规定,重大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
D解析:重大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隐患。
【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考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考察方向】原文挖空
【难易程度】易
。
2、市政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界定
市政工程合同重大变更的界定标准:重大的设计变更,1般指的是使用功能的改变、变化,变更后的使用功能与原设计有很大出入,甚至完全不1样,这样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此外,工程造价,1般超过合同金额的10%的变更也属于重大变更。而且必须由设计单位、客户塌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团枯行法典》
第7百8十8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败液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7百8十9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7百9十2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1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百3十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犯罪的主体必须要是在具体1项业务工作的人;
2、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和金钱或者物品;
3、客观方面主要是表现在生产过程中和作业过程中违背了有关于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主观意思就是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规定,重大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
D解析:重大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隐患。
【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考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考察方向】原文挖空
【难易程度】易
。
5、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1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羡锋》第1百3十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简手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犯罪的主体必须要是在具体1项业务工作的人兄咐晌;
2、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和金钱或者物品;
3、客观方面主要是表现在生产过程中和作业过程中违背了有关于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主观意思就是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6、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1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根据这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标准,所谓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标准明确,企业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不论证等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在深刻分析近年来群死群伤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标准还明确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10类重大事故隐患包含的情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说,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近年来的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2021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15起,是有统计以来首次低于20起,相较2020年下降31.82%,相较2012年下降48.27%。但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总量依然较高,重特大事故依然没有杜绝。
该负责人强调,下1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重大隐患排查为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可控。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
第4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1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