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泽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北京市临检大队我们给北京中电泽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干活,工程没干完老板被清场,不给我们工人结工资怎么
1、天津泽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天津泽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2007-01-15在天津市静海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津文路西侧北洋路10号。天津泽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统1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202237****5208G,企业法人张全禄,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天津泽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土木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钢结构及机电设备的安装;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新型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在天津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9161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2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天津泽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2、北京市临检大队我们给北京中电泽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干活,工程没干完老板被清场,不给我们工人结工资怎么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5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5十以上百分之1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