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有什么区别?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1、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有什么区别?
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区别是概率不1样: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市政公用工程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是持续地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1个关键性的设施。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市政公用工程由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构成。
2、市政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建设标准:〖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8-99〗城市测量规范〖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66-95〗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8-200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9-9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70-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1-2000〗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CJJ72-97〗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74-99〗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T76-98〗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T78-97〗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T81-98〗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7-2000〗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8-2000〗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3-200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5-2003〗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6-2003〗地铁限界标准〖CJJ/T97-2003〗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8-2003〗建筑给水聚苯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99-2003〗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102-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103-2004〗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4-2005〗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105-200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8-2006〗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109-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10-2006〗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T111-2006〗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CJJ112-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3-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T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5-2007〗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16-2008〗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CJJ/T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3、市政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需要下列资料:
1、前期资料,包括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红线图、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
2、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验收证书、验收报告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监理评估报告以及工程竣工图纸等。
1、商品房交付要符合什么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5个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买商品房交付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5个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在验收时,上述条件是否达标,1般通过开发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来检验。当然在验收时,购房者还应当检测服务面积房屋质量,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并要求赔偿。
3、应该如何理解竣工日期 对工期与开工日期的问题,较好理解,但对竣工日期,实务中对此问题却意见不1,常会发生争议。因为竣工日期与工期是否违约,支付工程款的起算时间,以及工程款计息时间都是紧密联系在1起的,可谓关系甚大。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十1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市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做什么工作
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施工单位: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1步规范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吉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市政工程设施的相关规定,现就办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法律依据国家《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条:单位投资建设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吉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8条: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由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须经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批准。第十2条:建设市政工程设施实行报批制度。凡进行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的,须经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
2、 审批条件及申报材料
1、批准建设文件;
2、规划部门的规划文件;
3、经会审的工程施工图纸;
4、施工组织方案;
5、工程中标通知书;
6、工程施工合同书;
7、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8、其它相关文件等。
3、 审批程序
1、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公用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文件;
2、市政公用局组织审查相关文件;
3、市政公用局组织进行现场踏查提出初步意见;
4、批准开工,并签发开工许可证。
4、实行范围凡在市区内由政府、单位、个人投资进行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的,须办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5、承诺时限市政公用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相关要求
1、自2006年1月1日起,凡进行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的,须经市政公用局批准,并办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2、凡2006年1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续建工程,须到市政公用局进行登记,没有进行登记的,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和单位,不予验收和接收管理。
3、对没有办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和单位不予验收和接收管理。
4、办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不收费。
5、市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填什么
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养护接管单位,质监站、安监站,环保局,交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测量单位。监理单位,当地街道居委,各管线单位(水、电、燃气、信息4大类,信息包含很多单位如电信,联通,移动,军缆,教育,政务,交警,公安),绿化、市容、渣土管理,河道,航道,防汛办,水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