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资质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有哪些?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范围

市政工程资质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有哪些?



1、市政工程资质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有哪些?

1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2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3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范围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范围

法律分析: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2十6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市政工程2级资质承包范围



3、市政工程2级资质承包范围

法律分析:市政2级资质承包范围如下: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每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每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每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每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十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4、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法律主观: 1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工程范围)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2十6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市政工程2级资质承包范围



5、市政工程2级资质承包范围

法律分析: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每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每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每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每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2十6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6、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法律主观: 1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工程范围)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2十6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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